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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新手指南:注冊消防工程師不予注冊規定
        發布時間:2021-03-08  消防工程師

        新手指南:注冊消防工程師不予注冊規定

        組織管理: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

        不予注冊:

       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注冊:

        不予注冊條件:

        (一)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者年齡超過70周歲的;

        (二)申請在非消防技術服務機構、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,或者兩個以上消防技術服務機構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注冊的;

        (三)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,或者因違法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,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五年的;

        消防工程師

        (四)未達到繼續教育、執業業績要求的;

        (五)因存在本規定第五十條違法行為被撤銷注冊,自撤銷注冊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三年的;

        (六)因存在本規定第五十五條第二項、第五十六條、第五十七條違法執業行為之一被注銷注冊,自注銷注冊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三年的;

        (七)因存在本規定第五十五條第一項、第三項違法執業行為之一被注銷注冊,自注銷注冊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一年的;

        (八)因違法執業行為受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行政處罰,未履行完畢的。

        注:以當地相關部門所需資料為準。

        法律責任:

        未經注冊擅自以注冊消防工程師名義執業,或者被依法注銷注冊后繼續執業的,責令停止違法活動,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。